组织观看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为深入学习贯彻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家发展方向,近日,我单位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观看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相关报道。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至12日在北京隆重召开,会期8天,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会议共有11项议程,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李强向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及2025年、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审议了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等三部重要法律。会议于3月12日下午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

学习会上,工作人员认真观看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和闭幕会的新闻报道片段,重温了政府工作报告的核心内容。报告指出,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4.5%—5%,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报告从十个方面部署了2026年政府工作任务,其中重点提出“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强调坚持民生为大,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学习会重点传达学习了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社会组织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报告明确提出: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这是自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志愿服务以来,连续第十二年提及志愿服务,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公益慈善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持续支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这一重要表述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是指导基金会下一步工作的根本遵循。
学习会还集中学习了大会表决通过的生态环境法典、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国家发展规划法三部重要法律。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解这三部法律的重要意义: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以法典化方式确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现行有效法律中除宪法外第四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是新时代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规划法将长期以来的制度安排以法律形式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三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迎来三个标志性“新成员”,将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展开热烈讨论,就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升基金会服务效能交流了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新的一年里,自觉将基金会的主责主业对标国家发展大局,与政府保基本、市场优服务形成互补合力,共同构建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以实干担当书写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